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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震压力表检验规则你都知道几条
点击次数:1648 更新时间:2019-02-26
  耐震压力表检验规则你都知道几条
  耐震压力表是一种应用十分广泛的设备,但是这种设备在工业领域中应用的比较的多,所以在生活中就很少看到耐震压力表的身影。因此,就有很多人都还不太了解耐震压力表。接下来,小编就来为大家简单的介绍一下耐震压力表的基本知识,让你们更加了解耐震压力表。
  检验规则1.仪表的出厂检验及判定规则,仪表应按JB/T6804-20065。3~5。7及5。13规定逐台进行出厂检验。当被检仪表在出厂检验中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检验项目不合格时,则应判定其为不合格产品。强调地说:只有在所规定的出厂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后,才能判定其为合格产品。出厂检验合格仪表应附有其合格证才能出厂。
  检验规则2.仪表的型式试验及判定规则。JB/T6804-2006规定在四种情况下应对仪表产品进行型式试验:
  a)新产品试制定型时;
  b)成批生产的仪表每四年进行一次;
  c)当设计、工艺和材料等方面有重大变更时;
  d)四是停止生产的仪表再次恢复生产时。
  注:b)、d)两项可不进行6。15条规定的试验。
  仪表型式试验样本的抽取方法分为两种,一种是对于新产品试制定型和设计、工艺和材料等方面有重大变更时,其抽样应从试制品中任意抽取三台仪表,作为被检样本;另一种是对于成批生产的仪表到定期检验时和停止生产的仪表再次恢复生产时,采取随机抽样方法。应从同一批产品中随机抽取四台仪表作为被检样本。只有在被检样本均符合型式试验项目的各项要求时,方可判定型式试验通过。但对成批生产的仪表到定期检验时和停止生产的仪表再次恢复生产时的抽检样本,若抽检样本中的某台仪表出现一个检验项目不符合要求时,应加倍抽取样本进行复检,对于新抽取的复检样本只进行抽检样本出现的不符合要求项目的检验。复检样本检验合格后,则判定型式试验通过。否则判定型式试验为不通过。